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國家投資項目招標代理合同備案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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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縣建設局、高新區、天府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建設單位、招標代理機構:
根據《四川省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辦法》(川建發〔2012〕3號)、《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事項的意見》(成發改招投標〔2016〕399號)文件精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國家投資項目招標代理合同備案工作今后將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承接備案工作時間及承辦單位
自2016年6月1日起,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國家投資項目招標代理合同備案工作統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承辦,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事項管理權限分別負責辦理所轄項目手續,其中市建委負責的招標代理合同備案工作由市造價站(成都市青羊區八寶街111號3樓312室)具體受理,其余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盡快明確公布其合同備案受理部門、地點和聯系方式。
二、備案時需提供的資料
(一)成都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備案申請表(屬市建委辦理項目請登陸“成都建信網—網上辦事”填報并打印1份);
(二)招標代理合同(原件4份)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國家投資項目招標代理合同備案屬告知性備案,招標人對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合法性負責,招標人和選定的招標代理機構應嚴格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委托招標代理合同(規范文本)》(CH-01-0501)訂立書面合同,并對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國家投資項目招標代理合同備案機構不得額外增加備案要件,資料齊全當場辦結,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
特此通知。